今日公布!在哪儿买烟“徒费唇舌”
近日,卫生部公布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禁止在以下场所销售香烟:
* 所有医疗机构及周边区域
* 学校及周边区域
* 托幼机构及周边区域
* 体育场馆及周边区域
* 文化娱乐场所及周边区域
* 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周边区域
* 公共服务场所及周边区域
* 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
这份通知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控烟工作,保护公民健康。近年来,我国的控烟政策不断收紧,烟草消费量呈下降趋势。然而,仍有部分地区和场所存在违规销售香烟的情况。
通知明确指出,在上述禁烟场所销售香烟,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轻微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通知还要求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销售香烟行为的打击力度。
对于在禁烟场所购买香烟的消费者,将不予售卖。消费者应自觉遵守控烟规定,在不禁止吸烟的场所购买香烟。
这份通知的公布,标志着我国控烟工作迈入了新阶段。随着控烟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落实,我国的烟草消费量将进一步下降,公民健康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控烟是一项全民参与的公共事业,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控烟法律法规,加大控烟宣传和执法力度;社会要积极营造无烟环境,抵制烟草诱惑;个人要从自身做起,戒烟,拒绝二手烟,为自己的健康和家人、朋友的健康负责。
让控烟成为一种习惯,让无烟环境成为一种常态。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创造一个健康无烟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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