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法院对“欺骗性”使用“古巴”和“哈瓦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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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哈瓦那的说法,德国联邦法院裁定,将原产地地理术语“古巴”和“哈瓦那”及其衍生物“用于其他来源的烟草是不可接受的”。

上诉已被驳回,慕尼黑高等地区法院先前作出的判决是最终判决,即这些条款不适用于其他来源的烟草。不能再上诉了。

该诉讼是为了回应“未经授权”和“误导性”使用术语,例如“哈瓦那种子”、“Piloto Cubano”、“哈瓦那包装纸”、“厄瓜多尔哈瓦那包装纸”、“厄瓜多尔哈瓦那种子包装”、“库布拉——古巴的高贵之火:克里奥洛”和“粘合剂哈瓦那哈拉帕——尼加拉瓜”等非古巴烟草。该诉讼质疑古巴和哈瓦那等地理标志及其衍生物是否可以用于其他地理区域的雪茄,特别是如果原产地是“非本地化”的,并且使用了厄瓜多尔和尼加拉瓜等地理标志。

Corporacion Habanos 于 2020 年对误导性命名法采取了法律行动。

慕尼黑地区法院完全支持了这一要求,慕尼黑高等地区法院驳回了被告的上诉。联邦法院现已驳回最终上诉,该上诉的依据是慕尼黑高等地区法院不接受的法律问题。

两家法院都认为,使用这些地理术语会欺骗消费者并损害地理位置的声誉。其中一家法院认为,通过使用有争议的术语,被告利用受保护的原产地名称及其声誉,“将概念、形象和声望”转移到其他原产地的产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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