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过去两星期联同入境处人员展开代号“炮击”行动,打击非法卖淫活动,行动中共拘捕51人;警方相信卖淫集团招揽内地和泰国籍女子到㓥房单位,以“一楼一”形式提供性服务,并选择有前后楼梯的唐楼作卖淫场所方便逃走,安装闭路电视镜头监控以逃避警方搜查。
油尖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一队黎芷茵督察今日(22日)表示,留意到区内有俗称“企街”的街头卖淫活动持续活跃,根据线报和深入调查后展开拘捕行动,搜查多个街头卖淫黑点,特别是庙街一带,并派员乔装顾客捣破多个卖淫单位,拘捕51人(21至66岁),当中3人是本港居民,40名持双程证内地人士和8名泰国籍女子,罪名分别为“管理卖淫场所”、“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及“违反逗留条件”。
行动中检获大量避孕套、漱口水及润滑剂等证物,被捕人中大部分已被落案起诉,部分交由入境处跟进。
行动中检获的证物。
黎芷茵指出,卖淫活动涉及大量非本港女子违反逗留条件,卖淫集团负责招揽内地和泰国籍女子到指定㓥房单位卖淫,并以“一楼一”形式提供性服务,以及向性工作者提供一次性浴巾和避孕套等卖淫工具,每次交易后会向性工作者收取六成佣金。行动期间,警方乔装顾客在区内“放蛇”,卖淫集团成员在街上兜搭警员,引领警员到卖淫单位。
此外,调查显示卖淫集团会选取旧式唐楼作卖淫场所,除保安设施较低外,特式是唐楼有前后梯,方便他们逃走。集团在单位外更装有大量闭路电视镜头进行监控,时刻留意单位外环境,增加警方执法难度。
警方重申,街头卖淫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是警方重点打击目标之一,特别是有组织的街头卖淫行为。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39条,任何人如将任何场所或处所经营为卖淫场所,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记者 区天海)
顶图:油尖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一队黎芷茵督察。
原创文章,作者:香港商报,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hbtzlt.com/3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