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公布!寻找免税进口香烟货源“匠心独运”

今日公布!寻找免税进口香烟货源“匠心独运”

免税香烟“寻宝”记

近日,国内多地海关部门公布了针对非法进口免税香烟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战果。据悉,仅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国各地海关共查获走私进口免税香烟700余万条,价值超过10亿元。

“匠心独运”的走私手法

今日公布!寻找免税进口香烟货源“匠心独运”

走私分子为了逃避海关监管,可谓“匠心独运”,想尽一切办法将免税香烟藏匿于各种货物之中。例如,有的将香烟藏匿于集装箱夹层、油桶内部,有的则将香烟装进假冒伪劣的食品、饮料包装盒中,甚至还有人将香烟碾碎后混入茶叶、药材等货物中走私。

海关“火眼金睛”严查走私

面对走私分子的“奇技淫巧”,海关部门也不甘示弱,不断更新查验手段,提升查验技术,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据了解,目前海关部门已经装备了X光机、探测仪等先进查验设备,能够快速、准确地识别藏匿于货物中的违禁品。

走私免税香烟危害巨大

今日公布!寻找免税进口香烟货源“匠心独运”

走私免税香烟不仅扰乱国内市场秩序,逃避巨额关税,而且对国计民生造成严重损害。首先,走私香烟流通环节混乱,缺乏监管,极易成为假冒伪劣香烟的温床,损害消费者的健康。其次,走私香烟逃避关税,导致国家税收流失严重,影响政府公共服务和经济发展。

严惩走私违法行为

今日公布!寻找免税进口香烟货源“匠心独运”

近年来,随着海关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走私香烟的违法成本越来越高。相关部门多次强调,将持续加大对走私香烟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走私违法行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结语

走私免税香烟的危害不容小觑。广大市民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走私香烟。海关部门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走私违法行为,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人民健康安全。

【来源:今日头条】

原创文章,作者:小咖,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hbtzlt.com/6309.html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